各分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争创一流,颂扬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职业精神及无私奉献、勇于创新的崇高品格。为实现学院“十四五”规划,谱写新时代学院事业发展的绚丽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的召开,根据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2022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将组织开展以“我奋力、我出彩”为主题的学院“最美劳动者”选树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开展“最美劳动者”推荐评选活动,推出一批为人师表、勤于钻研、热爱学生、践行“三全育人”的典范,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干事创业氛围,为实现学院两大目标、推动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二、“最美劳动者”选树类型及范围
(一)选树范围
全院范围内教师、学生管理服务人员(含宿管人员)、辅导员等一线教职工。重点是在学院事业发展进程中,在教育教学、科研、学生管理服务、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活动)学生心理健康和校园卫生防疫防控等具体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此次活动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与推荐评选。
(二)名额分配
各分工会最美劳动者推荐评选比例为教职工总人数的5%(机关教辅分工会推荐评选比例为教职工总人数的3%)。
三、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学院工会主办,各分工会协办。活动成立选树“最美劳动者”评审小组,负责评审表彰相关工作。
四、评选条件
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践行教育部“三全育人”总要求。
(三)为人师表,能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四)爱岗敬业,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能将思想道德教育贯穿育人全过程。
(五)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关注学生心理健康,自觉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六)治学严谨,教学态度端正,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七)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善于学习,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技能,培养学生注重知识能力并重。
(八)事迹典型、有代表性,能体现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
(九)凡有违反教育部红七条的教职工不能参与评选。
五、活动的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3月15日-25日)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明确选树活动对学院事业发展的积极意义。利用板报、宣传栏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形成合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舆论氛围。
(二)推荐申报、严格标准(3月21日-4月4日)
各分工会要专人负责,严格推荐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注重挖掘培养、树立“最美劳动者”典型。
(三)集中评审(4月6日-10日)
六、表彰奖励
(一)“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将对本次活动选树的“最美劳动者”典型进行表彰。
(二)实施“最美劳动者”人文关怀,对选树的“最美劳动者”典型分批安排暑期疗养活动。
七、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2022年第一届“最美劳动者”推荐表一式2份(见附件)加盖公章。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充分挖掘,体现“最美劳动者”优良品质,突出亮点。工作生活照2-3张。
电子材料:2022年第一届“最美劳动者”推荐表。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工作生活照2-3张(jpg格式,2M以上)。
严格按时间节点组织活动,逾期将不再接受申报。
联 系 人:张 茜
联系电话:13839816919
电子邮箱:481907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