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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关于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10-24 11:01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中共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三职院发〔2018〕75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改变教师的工作作风,加强师德建设,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让良好的教育风气不断深入人心,学院将在广大教师中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做“四有”好教师为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以人为本,落实教师在学院办学中的主体地位,鼓励教师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提高师德建设能力。
二、具体要求
    (一)各院部、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程序,对推荐的候选人要认真组织考核考察。
(二)积极宣传,充分利用会议、橱窗、微信等媒体形式,营造良好师德建设氛围。
(三)树立师德先进典型,引导教职工自觉提高教书育人能力,不断加强师德修养;聚焦师德典型,对师德典型事迹着力宣传,推进全员育人,强化提升师德建设深度和广度。
三、评选推荐办法
(一)评先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敬业爱生,教书育人。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具有崇高职业理想。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3.严谨治学,勇于创新。锐意改革,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4.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无私奉献,廉洁自律,学风教风优良,师德高尚,在师生中威信高。
5.在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等方面成绩突出,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6.恪守学术规范,治学严谨,无教学事故和其它违纪行为,无科研成果抄袭、剽窃现象;
7.有违反教育部“六禁令”和高校教师师德“红七条”行为的不能参与评选。
(二)评选推荐比例
各院部、部门师德标兵推荐比例为20%,不足20%按1名推荐。
(三)评选推荐步骤
1.2018年10月23日-31日,各院部、部门召开全体教师会议,推荐确定候选人并进行公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师德教育,营造师德建设氛围。
2.2018年11月1日-5日报送师德标兵评选材料。
3.2018年11月6日-12日,组织评审对师德标兵候选人进行评审。
附件: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师德标兵评审表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师德标兵评审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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